一、主办单位: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
二、承办单位:广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棋牌运动管理中心、广东东湖棋院
三、竞赛时间和地点: 2005年6月6日至12日在广东省举行。
四、参加单位:全国各区、县代表队
五、竞赛项目:男子团体赛、男子个人赛
六、参赛资格: (一)未获得象棋大师称号的无等级分棋手均可代表本区、县组队参赛。 (二)每队可报领队、教练各1人,棋手3人。 (三)参赛棋手需身体健康。
七、竞赛办法: (一)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《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》。 (二)采用积分编排制。 (三)采用队员总分制进行比赛,分别计算团体、个人成绩。 (四)参赛棋手不足3人的队,不计算团体成绩,只计算个人成绩
八、报名和报到: (一)报名: 1、参赛棋手必须于2005年5 月6日前将报名表(报名表附后)一式两份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象棋部(北京市天坛东路80号,邮编:100061)和广东东湖棋院(广东省广州市东山区东湖路33号5楼,邮编:510080,联系电话:020-87667888、020-31990819、13602715954,传真:020-87666088联系人:林家凤、汤卓光、常虹)。 2、每队报名费300元,不交报名费者报名无效。报名费需在报名时寄至广东东湖棋院(广东省广州市东山区东湖路33号5楼,邮编:510080)。 (二)报到: 1、各单位棋手于赛前一天到大会报到。 2、报到地点另行通知。
九、录取名次及奖励: (一)团体比赛录取前12名。 (二)个人比赛录取前12名。 (三)个人前6名获得2005年全国个人赛男子乙组参赛资格。 个人1-8名获一级棋士(一级运动员)称号 个人9-16名获二级棋士(二级运动员)称号 个人17-32名获三级棋士(三级运动员)称号 (四)设体育道德风尚奖。 (五)设敢于拼搏奖。 (五)个人赛前十二名设立奖金。
十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: (一)裁判长、副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派任,并选派少数裁判员参加裁判工作。承办单位根据需要和精干原则,遴选一级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,并于赛前15天将裁判员名单报到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象棋部审核。 (二)设仲裁委员会,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十一、经费、器材: (一) 参赛人员一切费用自理。 (二) 棋子、棋盘和棋钟要按中国象棋协会器材标准的要求备齐,赛前由裁判长确认。
十二、其他: 全体参赛人员的吃住必须接受大会的统一安排,否则按弃权处理。
十三、本规程解释权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。
十四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点击下载2005年全国象棋县级锦标赛报名表 附件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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